【信息时间:2024-12-13 阅读次数: 】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CFDGS-JLFW24160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街以西浦东路以南虹湾国际1501号
投标报价:860000元
评审得分: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检察院坐落于锦竹东路95号。总建筑面积共2421平方米,食堂服务面积:248平方米等
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史颜波、葛伟勤、姜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发改办价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按照预算的1.5%向成交人收取1.3182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检察院
地 ******检察院坐落于锦竹东路95号
联系方式:盖世航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方式:张婷婷、刘鹤群、兰亚珍、李新民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婷、刘鹤群、兰亚珍、李新民
电话:0431-******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155.1K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此功能只对VIP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