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CMQS-X-H-250002
******医院医共体心电中心建设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增加资格要求更正内容:
(1)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所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6日
无
名称:******医院
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巴特罕大街505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盈嘉国际1405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6日
******医院医共体心电中心建设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医院医共体心电中心建设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ZCMQS-X-H-250002
******医院医共体心电中心建设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6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共体心电中心建设及专用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6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心电工作站(医共体心电中心)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15,000.00 | - |
1-2 | 其他医疗设备 | 动态心电图仪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 | - |
1-3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除颤监护仪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000.00 | - |
1-4 | 其他医疗设备 | 数字式多道心电图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1-5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病人监护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1-6 | 其他医疗设备 | 动态血压监护仪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共体心电中心建设及专用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时间: 2025年01月15日至 2025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不见面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医院
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巴特罕大街505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盈嘉国际1405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