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汶河空天经济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W-GC-******-01-01
项目名称:泰山汶河空天经济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付款方式修改为:工程设计费:本项目无预付款,建筑设计方案通过政府审批后付至设计费合同价的25%,施工图交付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付至设计费审计值的80%(施工图费用以分期面积同比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设计费审计值的100%。
工程施工费: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每次付款付至施工费审计值的80%,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备注:(1)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支付费用前,依据招标人批准的金额,先行向招标人提供足额合法且符合国家规定税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中标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招标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中标人同意承担由此对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招标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招标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2)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3)中标人承诺,本合同签署的中标人公司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与收款单位一致,中标人不得以其他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求调整发票开具单位或收款单位,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为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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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靳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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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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