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分公司2025-2027零星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5]FASC01529),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为宜宾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工程材料货运配送车辆租赁服务、吊车租赁服务、乘用车租赁服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为436万元(含税9%)。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 集中招标内容
本次集中招标划分3个标包,标包1确定3名中标人,标包2确定2名中标人,标包3确定1名中标人,共确定6名中标人,标包划分内容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预估不含税金额(万元) | 税率 | 含税金额(万元) | 需求单位 |
1 | 货运及吊车租赁服务 | 1.设备材料、木电杆、水泥电杆等货运配送车辆租赁。 2.吊车(电杆装卸、立杆、拆除等)租赁 | 60 | 9% | 65.4 | 宜宾通服 |
180 | 9% | 196.2 | 宜宾通建 |
标包小计 | | 240 | | 261.6 | |
2 | 乘用车租赁服务1 | 设计、查勘、检查、因公外出等小型乘用车租赁。 | 35 | 9% | 38.15 | 宜宾通服 |
35 | 9% | 38.15 | 宜宾通建 |
40 | 9% | 43.6 | 宜宾设计 |
标包小计 | | 110 | | 119.9 | |
3 | 乘用车租赁服务2 | 统一外出培训中大型乘用车租赁。 | 50 | 9% | 54.5 | 宜宾通服 |
标包小计 | | 50 | | 54.5 | |
| 合计 | | 400 | | 436 | |
注:以上所有车辆租赁均包含驾驶员(操作员)。标包1货物配送不包含装/卸货服务,但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进行装/卸货。
1.3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标包1划分3个份额,标包2划分2个份额,标包3不划分份额,详情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份额名称 | 份额比列 | 不含税金额(万元) |
1 | 货运及吊车租赁服务 | 第一份额 | 50% | 120 |
第二份额 | 30% | 72 |
第三份额 | 20% | 48 |
2 | 乘用车租赁服务1 | 第一份额 | 60% | 66 |
第二份额 | 40% | 44 |
3 | 乘用车租赁服务2 | 第一份额 | 100% | 50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大标包数为3个(兼投兼中)。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对应标包服务类型的车辆。★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标包1、3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备案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0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2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3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15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招标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3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10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街道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9楼市场运管部办公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
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电话或网上获取
①按附件格式填写《投标人报名信息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将上述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联系人邮箱******,并电话联系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有效申请后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纸质递交,送达方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
(1)现场递交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9楼市场运管部会议室。
(2)邮寄地址:
******街道建国路12号电信大楼
收件人:吴先生
收件电话:******
(3)投标人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不接受到付),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任何原因导致逾期送达的,将被招标人拒绝接收。若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有破损、丢失等情况,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街道建国路12号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
******银行:【 / 】
账 号:【 / 】
招标人******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分公司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