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4号劳务厂房周边环境整理项目
项目编号:CZ2024-36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1月14日
******有限责任公司4号劳务厂房周边环境整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19548.71元
项目经理:马金华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8184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95418.05元
项目经理:王超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5524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智军、王骏飞
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5年01月15日至2025年01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集团201室,联系人:王智军,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