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化质量检验部2025-2027年度生产物资(分析试剂、杂品耗材、玻璃器皿、标准物质)框架采购
招标编号:ZY25-SH18-WZ313
本招标项目广东石化质量检验部2025-2027年度生产物资(分析试剂、杂品耗材、玻璃器皿、标准物质)框架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委员会的批复(发改能源〔2012〕989号),2018年10月31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下发了项目核准变更批复(粤发改产业函〔2018〕5524号)。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数量为广东石化2025-2027年度中心化验室生产物资(分析试剂、杂品耗材、玻璃器皿、标准物质)框架采购(详见需求计划表)。
2.3物资名称:详见报价表。
2.4运输及交货状态:汽车运输。
2.5交货期: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需求计划,在接到招标人需求计划后10个工作日完成交货。
******有限责任公司化学品库房。
2.7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2.8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制造商、贸易商均可。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1.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是贸易商的,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标的物类别。委托第三方运输公司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有效运输合同,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标的物类别。
3.1.******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公布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但经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评标时以评委查询为准)。
3.1.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1.6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制造商的技术权属的相关证明文件。属于自有专利技术的要求提供相关专利文件,属于非专利技术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拥有该技术的文件,属于他人授权技术的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技术授权文件。
3.1.7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产品及技术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公司的全部损失。
3.1.8投标人须承诺:针对所有供货物资,投标人应能提供产品质量溯源渠道至产品生产厂家,保障所供物资为正品,且货源渠道合规合法,以供招标人核实查验。在招标人使用部门有业务需求时,应无条件配合提供对应资料,并为招标人使用部门验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如在产品验收及使用中发现物资产品质量无法溯源到物资生产厂家的情况,投标人应无条件退换货,出现三次及以上类似事件,自动解除框架合同,并无条件赔偿发生的一切损失。(需提供书面承诺)。
3.1.9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30天内,在周边200公里范围内设有临时存储仓库,进行常用试剂耗材的储存。并至少设有一名从事过实验室试剂耗材销售经历的人员在项目现场全职配合实验室试剂耗材供货相关的工作。从业人员的简历需交招标人审核确认,如业务能力或出现配合工作不利等事项时,招标人有权相求投标人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
3.1.10投标人需承诺:在接到招标人的采购清单后,发生供货不及时,每逾期一项物资,月考核500元/月·项。因供货不及时从而影响化验室正常生产的,以影响程度计考核500-5000/月·项。合同期内发生三次及以上影响化验室正常生产的事件的终止合同,所有相关责任应由投标人负责。
3.2 财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果没有2024年审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报表测算,该投标人不满足“资产负债率不大于 70%”要求的,或财务报表上一年度期末数值与本年度期初数值不一致,应提供依据审计报告意见或建议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的说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满足该要求的,其投标均会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须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化验室用“试剂、杂品耗材”等范围产品销售金额累计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原件清晰可见的扫描件,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清晰可见的扫描件,金额以发票累积金额为准。注:投标人须自行按照发票金额进行汇总,若汇总有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处理。
每份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dex.html的清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需为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同时评委现场可抽查验真。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导致无法验真的,其业绩无效。
3.4 信誉要求: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8日20时00分至5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5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4.2万元。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选择电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获取其在本项目/标段的汇款信息(包括汇款附言)。汇款附言为项目识别码,投标人汇款时需在汇款附言处准确无误填写,不得有错填漏填或者多填等,否则会被系统认定为未知来款,无法关联到相关项目/标段中,需业务人员联系财务人员进行查证和进一步处理。
投标人汇款完成30分钟后,在投标人界面将会更新该项目/标段“已缴纳保证金”金额。如未更新,则该笔汇款可能因汇款附言有误而成为未知来款。如有投标人遇到相关情况咨询反馈请项目负责人及时与财务人员和信息人员查证并协调处理。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丽华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系人:刘海英/张燕玲
邮箱: ******
电话: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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